(1)施工总承包方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者和总组织者,它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以外,还负责组织和指挥它自行分包的分包施工单位和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有可能与业主单独签订合同,也可能与施工总承包方签约,不论采用何种合同模式,施工总承包方应负责组织和管理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这也是国际惯例),并为分包施工单位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2)分包施工方承担合同所规定的分包施工任务,以及相应的项目管理任务。若采用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分包方(不论是一般的分包方,或由业主指定的分包方)必须接受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工作指令,服从其总体的项目管理。
专业分包的选择需要业主和总承包方共同确认才可以。
答: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是施工总承包方的上级机构。例如:有N个大型施工项目,由每一个具体施工总承包方负责完成自己承包的施工项目,包括质量、工期、安全、环保、资金使用等都要用文字、表格、图片的形式向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汇报批准,才能实施。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负责管理这N个项目的施工总控制。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一般由投资方、政府机构或投资方组织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施工总承包方由施工各企业组成。
施工总承包方:主要承担施工任务,可以将专业工程分包以及劳务作业分包,负责所有分包单位的管理与协调,业主只需要对总承包单位进行互动。必须在所有的施工图都设计完成后方可招标,建设周期较长,总承包方承担的风险高。
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主要进行分包单位的管理与协调,由业主进行分包合同管理,原则上不承担施工任务,如想承担,则通过招标获取施工任务,原则上只赚取管理费,完成一部分施工图便可进行招标,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2、项目的总投资控制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成本控制;
3、进度控制;
4、质量控制;
5、合同管理;
6、信息管理;
7、与项目总承包方有关的组织和协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