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图集是在03G329-1的基础上,按照新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进行修编,是对规范内容的延伸。该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抗震等级为一、二、三、四级A级高度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的抗震构造详图,还提供部分错层、转换层等结构构造做法。设计师可根据设计需要在图集中查阅相关设计规定并直接选用相关的抗震构造详图,施工单位按图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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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一个附录和10条条文的修改,分别为附录A和第3.4.3条、第3.4.4条、第4.4.1条、第6.4.5条、第7.1.7条、第8.2.7条、第8.2.8条、第9.2.16条、第14.3.1条、第14.3.2条。
本规范条文下划线部分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次局部修订的参编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震害调查表明,框架结构震害的严重部位多发生在框架梁柱节点和填充墙处;一般是柱的震害重于梁,柱顶的震害重于柱底,角柱的震害重于内柱,短柱的震害重于一般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