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中约定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交货日期应以( )为准。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交货期限,应明确具体的交货日期。如果分批交货,要注明各个批次的交货日期。交货日期的确定可以按照下列方式:(1)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2)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参见教材P253。
1. 标的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
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 数量有些情况不能作为自然减量,如①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非常损失,②由于工作失职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失误。
3. 包装:包括包装的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包装物一般应由建筑材料的供货方负责供应,并且一般不得另外向采购方收取包装费。
4.交付及运输方式
交付方式可以是采购方到约定地点提货或供货方负责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两大类。一般由采购方在签订合同时提出要求,供货方代办发运,运费由采购方负担。
5. 验收:
6. 交货期限
(3) 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7. 结算
结算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和转账结算。现金支付适用于成交货物数量少且金额小的合同;转账结算适用于同城市或同地区内的结算,也适用于异地之间的结算。
8. 违约责任
(1)供货方的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能按期供货、不能供货、货物有质量缺陷或数量不足。
供货方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如果采购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采购方不同意使用时,由供货方负责包换或包修。
主要包括购销物资的名称(注明牌号、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等。
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应该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应该符合以产品采用标准、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合同内必须写明执行的质量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明确各类材料的技术要求、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频率等。采购成套产品时,合同内也需要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
2.数量
供货方发货时所采用的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应该与合同一致,并在发货明细表或质量证明书中注明,以便采购方检验。运输中转单位也应该按照供货方发货时所采用的计量方法进行验收和发货。
订购数量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尤其是一次订购分期供货的合同,还应明确每次进货的时间、地点和数量。
3.包装
包装标准是指产品包装的类型、规格、容量以及标记等。产品或者其包装标识应该符合要求,如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
包装物一般应由建筑材料的供货方负责供应,并且一般不得另外向采购方收取包装费。
4.交付及运输方式
交付方式可以是采购方到约定地点提货或供货方负责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两大类。
5.验收
6.交货期限